张峰律师亲办案例
缺席判决离婚案
来源:张峰律师
发布时间:2012-01-03
浏览量:838

缺席判决离婚案

案情梗概

     原告与被告1983年2月27日在原爱辉县登记结婚。2002年二人外出打工,并因生活琐事经常吵架,被告后来不知去向,原告多次寻找无结果,原告只好在外地等待消息,但一直杳无音信,时隔多年后原告回到本村,才得知被告根本没有回来过。原告找张峰咨询法律问题,想了结这桩有名无实的婚姻。经张峰充分说明法律规定后,原告委托张峰调查取证、代理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法院诉讼

请求法院判决双方离婚.

法院判决

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人民法院(2009)爱民初字第498号民事判决:判决原告某某与被告某某离婚.

案例分析

1、原告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;

2、法院公告送达起诉书、开庭传票、判决书等法律文书,程序合法有效。

3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32条,《规定: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有下列情形之一,调解无效的,应准予离婚:(一)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(二)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;(三)有赌博、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;(四)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;(五)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另外,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,应准予离婚。

4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四条 规定:受送达人下落不明,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,公告送达。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六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

     公告送达,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。

     采用公告送达方式的,可以法院的公告栏、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,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。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,应说明起诉或上诉要点,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;公告送达传票的,应说明出庭地点、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;公告送达判决书、裁定书的,应说明裁判主要内容,属于一审的,还应说明上诉权利、上诉和上诉的人发法院。同时,法院应当在案卷中公告的原因和经过。

     【关联法规】

    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88、89条

5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: 被告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
     规定缺席判决制度,对于人民法院及时有效地行使审判权,维护司法权威,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重要意义。当事人出庭陈述既是权利,也是义务。除本条的规定外,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的,以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法院传票传唤,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,也可以缺席判决。

     【关联法规】

     《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》第13项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意见》第157、158、162条 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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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黑龙江明鉴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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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专职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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